根据《关于评选会计学院·心基金振兴奖学金及自强助学金的通知》(院党发〔2023〕15号)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方式,经会计学院召开评审会讨论决定,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振兴学习奖: 19级 倪露 胡宏先 李茂玲 邵银银
20级 袁萧 董玉婷 王淼 苏杭
21级 孙顺 梁茗瑞 顾紫娴 李艺
22级 彭忠丽 任旭芳 孙玉雯
振兴实践奖:19级 蒙诗晨 冉驰 田国艳
20级 赵亭葶 李云丽 苏丽瑶 邓文丽(学生会)
王少琴(学生会) 黄映月(学生党建工作中心)
徐婷婷(学生党建工作中心)李文烨(学生党建工作中心)
21级 陈伟 盛远郡 鲁梦易 龚健飞(学生会)
钞桂芳(学生会) 陈业慧(学生会) 孙云云(勤贷)
22级 邓云馨 彭磊
自强助学金: 19级 金国玉 刘小艳 张忠耀 罗春艳
20级 雷琴 梁平 陈霞 李仕瑞
21级 朱佳忍 宋丹 陈晓瑞 杨青青
22级 田春艳 田双韦 蒋志香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4月21—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88628370,联系人:胡玲。
会计学院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