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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文件精神及《贵州财经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文件要求,结合分院评选细则,王吉萍通过学院初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3日内向会计学院学生科反映,电话:0851-88628372。

附: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

中共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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