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和《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条件,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各班推荐的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拟通过李发仪等386名本科学生的认定申请,展嘉宜等59名研究生的认定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9月19日-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会计学院学生科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8628371。
附:本科生汇总表
研究生汇总表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