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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和《贵州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条件,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拟通过农嘉恒的认定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9月29日-10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会计学院学生科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8628371。

附:(补充)会计学院贫困认定总表2024-2025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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