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财经大学“洪银兴奖学金”实施管理办法(修订)》(校办发〔2021〕125号)评选要求,会计学院经认真评审,推荐本科生刘思洋、陈明彩参评洪银兴奋进奖;推荐本科生孙怀菲、罗志赢,研究生谭琳琼、江美玲参评洪银兴创新奖,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五日内向会计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8628371。
会计学院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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