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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贵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评选国家助学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分院评选细则,卯明康等421名同学通过初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3日内向会计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0851-88628371。

附:会计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公示

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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